引言
近日,云南高院发布的一则判例引发关注。
该案中,甲和乙系夫妻关系,乙于2017年底与某银行签订定期存款协议书,约定由乙在该银行开设定期存款账户,存款金额190万元,期限为5年。当天,乙按约定在银行存款190万元。之后,乙患病,病危期间立下了由甲完全享有夫妻共有房产及本案定期存款190万元的继承权遗嘱。约定的存款期限到期后,甲持乙的死亡证明、遗嘱、结婚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提取该笔存款时,银行却以甲未取得乙继承权证明书为由,拒绝向甲支付该笔存款的本息。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所立的遗嘱系合法遗嘱,甲系190万元的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提取该存款本息的权利,故判决银行返还甲190万元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可以说,本例储蓄合同存款纠纷已经落下帷幕,但回顾该案,银行要求已故储户合法继承人提供继承权证明书的做法并非无理之举。面对亲人去世,继承人在不知道账号、密码的情况下提取其银行存款究竟要经历哪些流程呢?
Step1:查询存款情况
合法继承人不清楚已故亲人存款余额的,首先要向银行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
所需材料:
1.已故存款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携带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居民户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公证遗嘱受益人携带公证遗嘱、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可查询范围: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
Step2:提取银行存款
(一)提取小额存款(存款人同一法人银行账户余额1万元以内,银行最高可上调至5万元以内):直接申请提取,无需继承公证
所需材料: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交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死亡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2.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交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死亡证明等)、指定本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二)提取非小额存款: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还需出具以下材料
1.一般情况: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关于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