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涉及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案件逐渐增多。以二孩家庭为例,法院考虑抚养权分配问题时,是否一律按照“一人一个”的平均分配原则进行简单处理呢?除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外,两个孩子有无可能全部判归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呢?
案件经过
2012年8月,陈某与周某生育长子陈甲,2017年2月生育次子周甲。2017年3月,陈某与周某因感情纠纷开始分居,由母亲周某携陈甲、周甲共同生活至今。分居期间,父亲陈某曾探望过两个子女。2017年5月,周某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陈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未成年子女陈甲、周甲随自己共同生活。
法院查明,陈某任职某公司总经理,年收入约为15万;周某为教师,年收入约13万。目前陈甲、周甲与周某及周某父亲共同生活。
法院观点
自周某与陈某分居后,长子陈甲的日常生活由周某与周某父亲照顾。期间陈甲的学习、生活状态良好。次子周甲出生后亦一直随周某共同生活。可见周某为陈甲、周甲提供了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的环境和关爱,如果打破稳定和连续的生活学习环境,将会给两未成年人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相关证据也反映陈甲因害怕与妈妈、弟弟分开,而产生了焦虑的情绪。综合本案情况,亲周某作为幼教老师,工作收入稳定,在周某有直接抚养陈甲、周甲的意愿、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陈甲也由周某抚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据此,陈甲、周甲均随周某共同生活。
律师寄语
与独生子女家庭无异,法院确认多子女家庭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同样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分配原则,在父母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有如下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标准:
1.子女不足两周岁,原则上判决随母亲生活;
2.子女两周岁以上,法院应同等考虑父母双方情况,判断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两个子女一般会判决父母各抚养一个,但全部由父母中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3.子女8周岁以上,法院可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如果有子女明确表示不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法院予以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