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医疗美容失败,患者往往会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医疗机构赔偿费用,法院会结合案件事实对患者提出的诉求进行审理。为了更好维权,患者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案件经过:
上海的陈某在隆胸手术后对效果不满意,于是到上海某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修复手术,恢复半年后,修复的结果仍然不满意,到医院检查,查出两侧形状不对称等情况。于是陈某提起诉讼,经过医疗损害鉴定,陈某与该整形医院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提出了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及律师费的请求,最后法院支持赔偿金额共计6.53万元。
争议焦点:
如何认定整形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赔偿责任?
答:陈某的损害结果与整形医院的医疗过错存在因果关系,且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陈某的损伤为四级,因此法院认定整形医院承担70%赔偿责任。至于整形医院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法院以填平损失为原则,根据陈某的赔偿请求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确定,最终支持了陈某的部分赔偿请求,金额达六万元。
律师寄语:
进行医美维权,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支出找出有利于支持患者费用的证据。首先,维权者应当保留好维权各环节的票据等证据,尤其关注款项的收款方。其次,索赔的项目应当与医美失败后进行的治疗、鉴定等行为有关。日常医疗美容失败维权案件中可以提出的费用请求有: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患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支出进行选择。
参考条文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办法》第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