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手术不分大小,稍有不慎,轻者留下疤痕影响形象,重者毁容前途被毁后悔终生。但爱美潮流仍能刮起热浪,人们在追求美的路上要时刻警醒,清楚认知都有哪些途径可以替自己维权。
案例:邹某在湖南某医院实施眼袋整形手术,术后其认为自己下眼睑皮肤松弛,经了解得知北京某医师妙手且经验丰富,于是找该医师进行修复。术后,邹某出现外眼角畸形、双侧下眼睑局部凹陷等症状。此后在其他医院进行几次修复手术后仍无好转,邹某最终诉至法院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其手术费。
判决:因医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由该医美机构三倍赔偿邹某的手术费用。其次,该医美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但术后邹某又在其他医疗美容机构的修复行为确已改变医方的手术结果,法院遂判决该医美机构按照60%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74948元。
律师建议:爱美之路意外众多,效果达到自己的审美为最佳。但如果发生不良后果,也请立即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要做到:
1. 首先,理性选择医美机构,理性对待医美服务。多家对比,提高警惕,尽量避免虚假宣传以及医疗事故。
2. 其次,遇到医美事故后保持冷静,立即封存病历,为后续的维权留证据;联系律师对案件做系统有效的分析;保存相关有力证据。
3. 最后,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进行维权:
(1)合同违约:根据双方签订协议,以及美容机构实际实施的行为来确定美容机构是否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存在,以合同违约向法院起诉。可参照《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人身损害赔偿:需进行专业鉴定,证实手术确实造成人身伤害才可以进行追偿。可参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
(3)消费者权益保护:当前两条路径无法适用时不妨尝试此方式进行维权,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自己的知情权、个人信息等进行保护,也可对于美容机构的宣传存在欺诈进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