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力宏离婚事件持续发酵、热度不减,公众与各大报刊媒体在关注此事件本身外,还引发了对“全职主妇艰难处境”的争议。中国妇女报文章中认为,选择当全职太太是个人意愿,但是女性参与职场,保留职场的竞争力,还是最有安全感的选择。但这种必须兼顾职场与家庭的安全感,何尝不是对全职太太的否定,何尝不是女性的无奈之举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民法典》对于离婚家务补偿的规定,其立法宗旨首先在于对全职太太权益的维护,其次也在肯定家务劳动的重要价值,对于转变社会观念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选择当全职主妇并不是个人选择和个人意愿,家务劳动与其他劳动拥有同等价值且值得充分的尊重,这种价值认知的转变一方面需要依靠社会妇女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公众性别观念、劳动观念的文明进步,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全职主妇们认识到退守家庭不意味着独立地位的丧失,在家庭的场域下依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经济和社会资源上的平等地位。这种平等地位有赖于女性独立地位的获得。
有人认为独立女性必须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但女性独立的标准并非仅有经济标准,经济、思想、情感等多重方面的独立才构成成熟、完整的独立。
律师寄语:
全职主妇如何成为独立女性呢?
首先是经济独立,我们经常以经济独立能力作为衡量和判断女性独立的重要标准。诚然,拥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来源影响女性在家庭中做决定是否更自我,也影响到女性在心态和心理上是否更自信。但即便全职主妇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丈夫,依然可以通过对夫妻婚姻和家庭财产法律法规的了解,运用法律管理夫妻财产和家庭财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理财知识,掌握理财技能,定期为自己积蓄财产。
其次是思想独立,保持对知识的获取并不断丰富自己的认知。传统观念中的家庭主妇终日宅家、不谙世事,只有柴米油盐。但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女性不能丧失学习的能力,不能退化评判社会百态的能力。离开职场并不等于抛弃就业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获取社会讯息和专业知识,通过自我学习或进修学习,收获自身爱好并保持就业能力。
最后是情感独立,情感是否独立是女性能否自信健康生活的前提。建立自己的亲密关系和社会人脉关系,察觉外部各种情感,学会如何与外界相处并保持稳定积极的社交圈;学会与自己相处,有维持自身情感稳定和心情稳定的能力,有能力消化各种情绪。与人来往则灵动,独自处之则安逸,做独立自信的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