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马凤|时间:2023年11月27日|73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委托人K先生被指控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非法经营雪茄烟以牟利,并因此被刑事拘留。K先生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了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所根据律师承办刑事案件的质量和经验,指派刑事团队负责人马凤律师主办案件。
公安机关指控,K先生自2021年2月份以来,为了谋求非法获利,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下,通过微信、抖音、咸鱼等APP发布广告并销售各类品牌雪茄烟,非法销售雪茄烟数额共计至少220万元,非法获利至少30万元。按照公安机关的这一指控,非法经营罪的销售金额达到25万,K先生的量刑起点是五年,同时还要根据超出25万以上涉案金额的事实,增加量刑,那么未来K先生的整体量刑可能不会低于5年,更无适用缓刑的空间。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马凤律师辩护意见,认定K先生构成自首,认定涉案金额为19万,出具量刑建议为1年9个月,并处罚金,并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决。
律师工作
1.大量安排会见,为了解案件事实及复核证据做基础。
会见是律师刑事业务最基础的工作,为了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并减少因为案件等待时间过长导致委托人K先生急躁,也为了后续复核证据更加顺利,建立初步的沟通和信任,马凤律师及时安排会见,因为介入时间晚,后续基本上根据案件进展,为复核证据安排一周一会见,辩护方案确定后安排两周一会见,及时向委托人K先生反馈案件进展,并嘱咐应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审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2.及时到检察院复制卷宗,打印卷宗,并携带至看守所内,一一与委托人复核案件事实。
针对指控的内容,马凤律师逐一仔细与K先生交流沟通,确认交易相对方、交易金额、交易性质等,梳理出案件的焦点事实。K先生对指控的案件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同意认罪认罚,希望尽力争取最大限度降低指控的量刑刑期。
3.找准证据突破,降低案件指控金额
马凤律师综合审查了全案证据,通过2个有利辩护观点,成功降低了案件指控金额为19万。
(1)强化证据、证据印证观点,以图表方式展示资金流、物流、到案情况,从宏观范围圈定可定案的金额。
从证据体系角度,马凤律师详细地梳理涉案烟草物流、资金流走向,并将能够双向印证的金额单独标注统计,以此作为涉案可指控金额的范围,而不是将所有微信和支付宝上交易的金额不加区分地全部认定为犯罪金额。
(2)针对单人之间的交易,单独汇总统计,区分应扣减项目。
马凤律师耗费近2周时间统计出K先生转出、收入等交易明细,并利用颜色标注,将退款性质的交易、借款等日常生活往来款等性质交易、与指控时间段无关的交易等三大部分应扣减金额予以区分。
4.据理力争争取有利量刑情节,成功认定自首,为适用缓刑做铺垫
委托人K先生在案发时是被公安机关在住处抓获,马凤律师在复核到案过程中得知,K先生虽然是被抓捕到案,但是抓捕现场、侦查人员因控制人员人手紧张,并未第一时间向K先生出具书面传唤证,将其带至派出所后才出具了书面的传唤证。针对这一事实,马凤律师提请法院和检察院复核K先生完整的到案情况。经过核实后,侦查机关对K先生到案的过程详细说明,最后检察院同意认定K先生系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下配合到案,视为主动到案,认定了自首情节。
5.开庭审理案件前,与法官沟通案件意见。
争取在庭审的有限时间里审理焦点问题,增加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