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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车牌照?新车变二手——发表于2015年4月6日《城市快报》第04版

发布者:张宇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3日|分类:交通事故 |566人看过

   车牌照摇号和竞价规定实施以来,摇号中签率不高,竞价动辄几万元的费用,让不少有购车意愿的市民望而却步。部分商家想出“以租代摇、以租代拍”吸引客户,明示或暗示消费者能够提供车牌照,收取多少不等的租赁费和押金。据了解,这些牌照多是商家在摇号前囤积的。购车人在购车时按商家提供的指标办理相关手续,除了交购车款和各项税费保险外,还要多支付一份牌照租赁费和押金。听起来是件好事,但此举给购车人增加了很多风险。

  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在津购车者应在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后,通过车检方可办理注册登记,而租赁牌照的车主由于没取得增量指标,只能以卖家提供的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到提车登记时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是真正的车辆所有权人,实际上是商家买车再租借给自己使用,以此方式规避政策,车辆所有权不属于购车者,必然导致风险产生。

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分析,以租代摇存在以下几种风险: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及时获赔。由于租牌的车主并非车辆的所有权人,需要卖家作为原告之一提起诉讼,方可开始进行司法程序,律师费、诉讼费等通常由车主承担,如果车主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因主体不适格而不予立案。

  2.自己买的车变成了他人的财产。车主在以卖家名义办理登记注册后,如果持有牌照所有权的公司遭遇不测,被法院判决执行其财产,那么车主购买的车辆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甚至在公司破产时被清算组列为破产财产而被清算。

  3.卖家拒绝配合,索要巨额报酬。有车主反映,租赁牌照,等自己获得了增量指标要求过户时,却被卖家索要巨额佣金。

  4.新买的汽车变二手车。车主在购买新车后能够享受政府和保险公司给予新车的各种优惠待遇,一旦车辆经过一次变更登记之后性质就会变为二手车,除了支付二手车过户的各种费用之外,也不能再享受任何政策上的优惠,同时还会影响车辆的保值率。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准车主,本地车牌照虽然紧俏,但是获取的方式也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勿盲目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选择竞拍或者是摇号来获取增量指标才是最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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