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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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借条遇赖账怎么办?——发表于2016年5月24日《天津日报》第8版

发布者:张宇律师|时间:2016年08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623人看过

河北区于女士来电咨询:数月前,我的男朋友郭某以各种理由向我借款总计五万元,均没有写借条。如今两人分手,我多次要求他还钱,他不但拒绝,还否认借钱的事实。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解答:于女士咨询的主要是证据问题。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条属于直接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可见,没有作为直接证据的借条,并不意味着债权无法追偿,可以采取收集其他间接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借款用途、交付情况等,用以推定借款关系的存在,待证据相对完善后,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从而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宇律师提示:不少人认为,亲朋好友之间借钱不好意思开口要求对方写借条,担心伤害亲情和友情。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也就是说即使是亲属和朋友之间相互借钱,也应该写下借条或约定,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以防止恶意赖账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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