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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2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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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7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原告与被告孙某签订《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胥律师认为因案涉房屋为原告购买的商品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当由房地产公司代为办理,
2、针对这一事实双方均自始知情,但因房地产公司的原因,房屋所有权证书至今未办理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一直无法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若要求原告无限期等待合同的履行,则对原告显失公平,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故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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