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2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廖思某、廖玉某、任俊某、陈俊某与欧阳某某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9日|分类:继承 |16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到五位法定继承人,分别为其父、母亲、长子、次子、三子对房子的继承权,且又为再婚家庭,因此关系复杂。

2、杨红森律师在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所代理的四位原告应对被继承人廖斌某生前对欧阳某享有的478400元债权的继承份额均为20%,即每位继承人的继承金额为95680元;

3、最终杨红森律师的辩论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和认可,案件取得了胜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