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王建律师点评:
本案两被告系原告成都某公司的财务人员,2017年有人冒充原告公司的领导要求被告将公司账上的20多万元转入深圳市某公司,被告于是照做,后发现被骗,原告报警,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承担原告的财产损失20多万。王建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罗某的委托,经过详细的分析,认为罗某系公司的出纳,罗某转款的行为系正常履行职务,其接受会计的安排,不需要进行审核,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原告在收到转款短信提示后,也未及时制止,存在过错。同时其财务制度存在漏洞,之前也出现过类似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公司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也存在未经财务转账流程即通知转款的现象,其自身应承担过错。同时认为罗某也有一定责任。故判决罗某赔偿原告7890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生效。王建律师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及诉讼经验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
王建律师建议: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社会中时常发生QQ、微信被盗的现象,有人借此骗取财物,故要严格仔细,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