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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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因为困难就能不履行对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发布者:王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51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点评:

     本案原告是一位80岁的老人,几位被告是原告的子女,被告二、三未履行对原告的赡养义务,原告的生活起居、生病住院等产生的费用均由被告一承担,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几位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在开庭时,经过本律师与被告的沟通,讲明对父母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再加之法官做工作,最后几位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赡养,对每个月支付的金额也达成了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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