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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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团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9日|分类:劳动纠纷 |657人看过

团建作为公司内部增强凝聚力、培养公司员工之间配合、增强团队工作效率的一项手段,如今团建活动与之前相比更加具有强迫性,在这种环境下如果参加团建时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近日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供大家作为参考。

公司在一家海滨浴场开展了团建活动,高某作为公司员工也参加了本次团建。小屋游泳后不慎溺水,同事们发现后立刻下水营救并报警。高某救上岸后第一时间就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当天,高某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这起意外死亡事故高某的父母与其所在公司认为属于是工伤。于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人社部门却下达决定书认为高某的死不属于工伤。高某的父母将人社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高某是工伤。
    高某的单位认为本次团建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敬业度,为了培养大家的团队意识。因此属于公司组织的活动,也工作的一部分。对此人社局抗辩称高某参加的活动是单位组织的,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场合,也不符合因公外出和上下班途中受伤死亡。活动的内容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所以没办法认定是工伤。不同意高某父母一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该公司团建活动是单位提高职工工作效率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一种手段,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因此属于工伤范畴。最终判令撤销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人社局对高某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武汉著名合同纠纷律师表示,高某参加部门组织的团建活动与工作存在关联性应视为因工外出,高某在参加团建活动中发生溺水死亡,应当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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