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应谨记说明款项明细与缘由且留存证据,一旦产生纠纷,一份细致且完备的借据、一张清楚的银行流水将成为贷款人保障自身权利最有效的武器,同时也能保证法官能够高效处理案件,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实行。
文某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面。店面开业后出现亏损状况,具体金额未知。田某与文某夫妻叫好。便田某先后5次向文某夫妻转账共计15万元。一年后,田某以文某夫妻借款未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文某夫妻返还本金及利息合计16万余元。
田某主张双方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但无法出具欠条或者合同作为凭证,仅有银行转账记录。而文某夫妻则主张双方属于是投资合作关系,辩称田某交付的15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店面的投资款项。为此,文某夫妻出具了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予以佐证。
法院认为,田某向文某夫妻转账属实。根据文某夫妻提交的聊天记录,证明田某向两人所转款项是出于共同投资所为,且田某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因此,双方之间应认定为投资合作关系。田某现在要求文某夫妻返还本息,依据不足。据此,法院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投资与借贷表面上相似,但实际上有着本质不停同。从法律上来说,对于借款关系,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可以直接收回款项;对于投资关系,那么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风险与收益同享同当,不可随意撤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