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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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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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不承认怎么办?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261人看过


   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好朋友借钱,不好意思打欠条之类的,后来闹僵了想要其还钱又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我朋友借我1000块钱,迟迟不还关键还不承认,我是这么做的:

       我通过微信发了一条信息给我的所谓的朋友,我说老弟你借我1500啥时候还,然后他回复我说谁向你借了1500块钱,你只借给我1000块钱。

接下来我偷偷的笑了,因为他承认他向我借了1000块钱并且还没有还。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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