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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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代通知金吗?可以要求“2N+1”吗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2292人看过

案例:某公司员工的黄某在公司工作已经有2年了,其月薪有15000元,公司由于业务的调整通知黄某要在一周内离职,所以其向公司提出 “2N+1”的赔偿方式,具体赔偿方式是有违法解除赔偿金有60000元;还有的是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15000元,共计75000元。公司不同意。随后因为这个事情黄某就申请了劳动仲裁。

案件经审理后,仲裁委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但没有支持代通知金。黄某对此表示疑惑,公司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通知他解除,为什么自己的代通知金要不到呢?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像黄某这样既要违法解除赔偿金,我们先来明确一下“2N”和“1”,这两个词不是法律概念,有一种很容易理解的说法:

“2N”的意思是违法解除赔偿金的,因其意思是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也很明确,就是在“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双倍赔付。“1”则是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当符合以下三种情形时,公司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选择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的义务

综上,我们就能看出,“2N”因违法解除而产生,“1”则是合法解除下才存在的,二者不能同时共存,原因就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不能即合法又违法,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上来看,“2N+1”的补偿方式不存在。除非员工与公司协商,公司愿意支付“2N+1”,甚至是更高的赔偿标准,那自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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