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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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未付钱逃跑受伤如何处理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8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411人看过

大叔在超市购物时,取了一袋鸡腿装袋后未付账打算径直离开。超市工作人员黄发现并封锁了它。双方就是否支付价款发生争执,然后前往超市二楼的办公室处理此事。在谈判过程中,双方没有发生实质性冲突。不料,大叔突然从办公室的窗户转出,沿着二楼外狭窄的设备架走去。然后他从二楼跳到卡车顶部,然后从卡车跳到地面,导致多处骨折。大叔觉得自己老了,不记得该不该付钱了。当他被工作人员困住时,他很紧张。他打开窗户,导致自己受伤,并花费医疗费用进行治疗。因此,他起诉法院,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

法院认为,付大叔与超市之间没有身体冲突。超市的工作人员只是阻止付大叔直接离开。在发现付大叔没有支付鸡腿的价格后,他无法以适当的方式解决问题。相反,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从二楼的窗户走了出去,做出了危险的行为。因此,超市处理大叔的一系列危险行为并最终受伤并没有过错这应该被视为一种合法行为。造成大叔伤害的行为,是他自己从二楼窗户出来,采取一系列危险行为的非理性方式造成的。大叔受伤后,超市报了警,随后大叔被送往医院。超市也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超市及其员工没有侵权行为,超市及其员工的行为与付叔叔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总之,法院不支持大叔的要求,判决驳回了大叔的所有要求。

武汉著名合同纠纷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超市对付大叔的突然行为无法预测、劝阻,也没有过错。超市与付大叔的谈判并不违法,与付大叔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超市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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