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减负政策和疫情的多重影响,大量培训机构关闭。如何处理已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此,武汉著名的合同纠纷律师作了回答。
一天,盖某与一家培训中心签订合同,将盖某的孩子送到培训中心学习。双方同意学费为4万元,盖某已全额支付学费。合同签订后,盖某的孩子们开始在培训中心上课。但随后,培训中心宣布停止所有外部课程服务。盖某认为,自己孩子仍有剩余的课程尚未完成,培训中心实际上已经停止运营,无法继续实现合同目的。她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向法院提起起诉。
法院认为,盖某已全额支付了培训费用。由于培训中心已经关闭,目前尚未开课,这表明培训中心将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盖某要求终止盖某与培训中心之间的教育和培训合同的法律关系,得到了充分支持。该合同已经履行,因此当事人要求对合同标的进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盖某声称课程进度为20%。培训中心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向盖某提供剩余课程培训。法院要求培训中心退还未经培训课程相应的教育培训费共计三万两千元。
在校外的学习培训活动中,要求培训机构规范签订合同,在签订前检查签订主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如合同期限、退款条件、违约条款等具体事项。同时,应为预付的培训费开具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同时,也应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和付款凭证。只有在培训机构违约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诉讼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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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签名的合同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