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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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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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随意出借的物品情形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189人看过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向自己借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不管你们的关系有多好,有几样东西你必须小心地借用,否则一旦你遇到意外,后果将难以想象。在这方面,武汉著名的合同纠纷律师列举了几个不应该借出的情况。

私家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法律责任:

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由于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

2.出借的驾驶员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3.明知驾驶人存在法律所规定不能依法驾驶机动车情形依然准许驾驶人驾驶的

 

身份证

借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会有很多潜在的风险,例如转移车辆、注册和成立公司等。这会给身份证的原所有人带来很多麻烦,有可能造成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房地产证

借用房产证的案例很多。可能是朋友想注册一家公司,或者房客说要借钱申请住房补贴。但请注意以下风险:作为抵押借款。如果贷款人不付款,你的房子可能会被银行拍卖;不知不觉地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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