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生活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快速结束一段婚姻关系而随意、仓促签订离婚协议的事情屡见不鲜。事后发现,该协议尚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部分割。这时,一方或者双方应如何寻求救济途径呢?
案情简介
黄某女与李某男经父母介绍,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合,三观不同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双方急于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于是在网上随便找了一份离婚协议,简单修改后签订。离婚后,女方发现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遂咨询我们团队,寻求解决办法。后我方代理女方的案件,向男方提起重新分割遗漏共有财产的诉讼,最终为女方争取到了其法定权益。
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从该规定可知,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法律分析:
但行使该条款权利时,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1.离婚。该规定中的“离婚”既包括诉讼离婚,也包括协议离婚。
2.未处理。该规定中的“未处理”是指原告主观上认为在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3.未涉及。该规定中的“未涉及”是指法院经过调查之后,确定在离婚协议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未处理”与“未涉及”的关系。“未处理”是主观上的,“未涉及”客观上的。“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是“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是“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5.诉讼时效。一方请求分割离婚时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请求权为物权请求权,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换言之,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任何时候都可针对离婚时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综上,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离婚后还与对方纠缠不休,在协议离婚时,一定要谨慎与对方沟通,认真、审慎草拟离婚协议内容,以免造成歧义,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陷入无尽的诉讼中。如果确有必要,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来协助拟定离婚协议。
(本文是刘小吟律师团队亲办案件,文章内容属于原创,版权归刘小吟律师团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