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涛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张XX抢劫案

发布者:丁涛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99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抢劫罪保护的法益不仅是社会公众财产权益,同时也保护着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权益。因此在法律层面对于抢劫罪的惩处力度明显较盗窃、诈骗等其他侵犯财产型犯罪更重。本案并不是一起典型的抢劫案,而是一起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具体案情如下: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14日11时许,被告人张XX在阆中市某小区附近寻找盗窃目标,见该小区某栋某楼某号的被害人王XX外出,便使用开锁工具,打开了被害人的防盗门。进入房间后,被告人张XX使用厨房内的一把菜刀撬开了卧室衣柜抽屉,盗得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被告人张XX准备逃离时遇被害人王XX回家,便将门拉住不让其开门,又发觉被害人王XX在门外求助并准备报警。被告人张XX担心被害人报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继而出门手持菜刀威胁被害人王XX不准其报警并交出开锁工具,慌乱中将被害人王XX的钥匙当成开锁工具拿走,并迅速逃离现场。

律师分析:就公诉方指控的情况而言,被告人张XX属于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过后,为逃避抓捕、毁灭证据而以手持菜刀的方式,对他人实施了暴力威胁,此时即便被告人张XX没有实施具体的伤害行为,但依照法律规定也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再是盗窃罪。除此之外,被告人张XX事前具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两项犯罪前科,这对于被告人张XX而言,在量刑时显然不利。经过研究后,辩护人认为,一、本案为转化型抢劫,与其他普通型抢劫在主观恶行上应有所区分;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这属于坦白情节;三、被告人家属已退还赃款;四、本案在部分事实认定上仍存有疑点。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XX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