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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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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伤,不认定工伤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98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亦进行了明确,“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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