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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高胜诉率劳动仲裁律师公司劳动合同工伤法律顾问律师

2020-11-04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240人看过举报

广州市专业劳动纠纷律师高胜诉率劳动仲裁诉讼律师服务咨询:  (招志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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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知识:劳动法没有对如何扣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旷工工资作出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工资
1、代扣工资情形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扣工资赔偿损失情形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3、法定扣工资情形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综上可见,只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在法院禁止扣除工资的情况下,不得作允许扣除工资的任何约定;即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情况下,每次扣除额也不得超出法定限额。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立多年以来,以其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委托人客户的赞誉及认可。精于法、诚于信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宗旨。

我们的服务内容-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 1、工资报酬争议、休假权利、加班工资计算、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2、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纠纷 3、辞职解约争议、变更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续签纠纷、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经济赔偿金纠纷4、工伤、职业病、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争议 5、劳动案件调解、和解、谈判等法律服务6、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7、常年法律顾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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