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劳动纠纷处理专家律师提供专业劳动争议律师服务。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法律服务
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遇到劳动仲裁该注意什么?
一、关于如何写答辩状
1、逐条回应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和理由,清晰陈述事实、阐述法律依据。
2、基于证据客观陈述事实经过。
3、论述过程条理清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
4、重点突出,避免冗长无关内容。
总结:答辩状是公司方对员工方的仲裁请求予以回复的书面文件。在书面答辩状时,切记要谨慎。在经过对申请人所提交证据的全盘知悉后再书写,对于不确定的观点,切记不要写入进去。
注意:答辩书不是必要提交的,可以选择开庭的时候口头答辩
二、企业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注意事项与风险点
1、举证责任倒置:法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等。这是对用人单位非常不利的规则,务必高度重视!
2、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用人单位应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已公示告知。无效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罚或解雇的依据。
3、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理由、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如通知工会、送达解除通知等)。违法解除的代价是赔偿金(2N)!
4、工资与加班费:确保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且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计算基数、支付标准要符合规定。工资条或记录保存好。
5、送达问题:无论是发送通知(如解除通知)还是接收仲裁文书,确保送达有效并有据可查。邮寄最好用EMS并保留详情单和签收查询记录。
三、切记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最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案例:
冯某原系上海某公司员工,双方签订有期限为2014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的劳动合同,后双方续订该份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23日,合同约定冯某岗位为生产运营部技术主管。
2019年4月25日,上海某公司以冯某在当日上午8时25分左右被发现窜岗,下午又擅自脱岗近一小时为由,对冯某作出第一次警告处分。
2019年5月8日,上海某公司以冯某2019年4月17日下午14时06分在办公室睡觉为由,对冯某作出第二次警告处分。
2019年5月14日,上海某公司以冯某经常在上班时间用工作电脑玩游戏为由,对冯某作出第三次警告处分。
2019年5月20日,上海某公司以冯某一年内累计受到警告三次以上为由,对冯某作出辞退决定。
冯某申请仲裁,要求上海某公司支付:1.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的工资4,160元;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3,592元;3.2019年4月绩效工资2,160元。该会于2019年8月27日裁决上海某公司支付冯某2019年4月绩效工资2,160元及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的工资2,438.62元,对冯某其余请求不予支持,冯某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一审法院。
另查明,1.上海某公司《员工手册》第4.1条载明冯某处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30分,11时30分至12月30日分为午餐时间。违纪行为及处分条款中规定“……5.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5.2.2.2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2.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5.2.5.2从第一次违纪之日开始,在一年内累计受到警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含三次)”。
一审法院认为: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上海某公司以冯某在2019年4月25日、5月8日、5月14日分别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累计达到三次警告处分为由,解除与冯某的劳动合同。
关于2019年4月25日的警告处分,上海某公司主张冯某在当日上午擅自窜岗,上班时间在其他办公室玩弄手机,并为此提供了2019年4月25日的照片、生产运营部部长出具的情况说明、2019年4月28日警告处分决定。冯某对上海某公司提供的该组证据真实性均无异议,对前述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因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应服从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并遵守基本的劳动纪律,上海某公司在在2019年4月23日要求冯某停职检查,冯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应擅自离岗,且从当时所拍摄的照片显示,冯某在上班时间内玩手.机的行为确有不妥,上海某公司据此给予冯某警告处分并无不当。
关于2019年5月8日的警告处分,上海某公司提供了2019年4月17日下午14时06分冯某在办公室睡觉的视频,冯某虽主张视频时间经过篡改,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冯某主张不予采信。根据上海某公司员工手册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冯某工作时间在岗睡觉,上海某公司据此给予第二次警告处分亦无不当。
关于2019年5月17日的警告处分,上海某公司提供了工作电脑截屏,冯某对其真实性无异议,对该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据该证据显示,冯某工作电脑中装载有网络游戏,网页日志中也显示在工作时间中存在大量游戏网站的浏览记录。冯某虽称只是在上班时间浏览网页,并没有玩游戏,但冯某此行为亦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上海某公司据此给予冯某第三次警告处分,并无不当。
鉴于冯某工作期间,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处分,上海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决定解除与冯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冯某要求上海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6,626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某公司已经按照仲裁裁决支付向冯某支付了2019年4月绩效工资2,160元及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的工资2,438.62元,对该二项仲裁裁决不再予以确认。
综上,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
冯某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上海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6,626元。
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法院在判决驳回冯某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时,已经详尽地阐明了判决理由,该理由正确,据此所作的判决亦无不当。冯某上诉认为上海某公司应支付其该笔款项,未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加以佐证,本院不予采信。因此,冯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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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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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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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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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