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劳动仲裁广州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律师帮用工单位答辩应诉

2020-10-30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385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一个只专注于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是广州地区值得信赖的劳动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之一,专注于劳动法律的实践。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均精通劳动法律方面的诉讼和非诉业务,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竭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完整的法律顾问服务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包括哪些
合法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种情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3
、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纠纷; 
4
、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5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6
、病假、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纠纷; 
7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纠纷; 
8
、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9
、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提供特殊福利待遇与服务期纠纷; 
10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 
11
、带薪年休假纠纷; 
12
、职业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纠纷; 
13
、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14
、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15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1969887

  • 昨日访问量

    1699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