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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诉讼 广州市知名专业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律师

2020-10-25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265人看过举报

广州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招志南律师。
发生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1)房产继承纠纷上升到法院程序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让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持冷静的情绪,一点点的协商问题处理的办法,必要的时候双方可以各自退让一步,经过律师的见证,就协商的结果签订相关的协议之后,就可以完美的解决这样的纠纷了。

  (2)在调解不果的时候,双方就要到法庭上解决问题了,在法庭上解决问题,举证是比较重要的,虽然有律师的金嘴银牙,但是没有切实的证据官司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的,关于如何举证,举证什么比较有力,这就要看所请律师的高见了。

  (3)执行的时候,法院会给予有一定帮助作用的辅助文件,另一方有所为难的时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决。


一般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一、开庭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先人证后物证)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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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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