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市专业劳动仲裁官司律师【帮企业应对无理劳动的专业劳动律师】

2020-10-1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47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凭借过硬的法律功底,严谨而不失灵活的思维,严守诚实信用、仗义执言、依法办案的职业道德,忠实的为委托人,本所法律服务经历多年头依然保持100%好口碑。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
、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3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
4
、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5
、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7
、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
、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
、用人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劳动纠纷;
10
、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引起的纠纷;
11
、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2
、工伤、职业病纠纷;
13
、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律师服务。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3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适用代通知金时还需注意
  首先,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为通知领取额外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当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需要计算到通知之日后的30天。其次,对于是采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还是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选择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履行的实际情况作出自由选择。后,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代通知金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企业如何应对劳动仲裁诉讼 
事中应对是关键 

1
、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不要轻视。 

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员工属于无理取闹,仲裁根本不用理,有的连开庭都不去,这最终导致了仲裁委的缺席判决,可想而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单位肯定是不利的。有的案件标的大的还好,还有到法院起诉重新认定的机会,碰上一些标的小的(仲裁标的少于12个月的最低工资),直接适用一裁终局,单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得赔偿,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 

2
、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知已知彼。 

由于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企业与员工在庭上,往往是针尖对麦芒,对抗性非常强,很多案件往往从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有点甚至在高级人民法院打再审,但律师认为,案件要区分特殊性,企业在面对劳动纠纷案件时,最先应该做的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经过专业律师看过,案件确实是单位证据不足,诉讼风险很高,赔偿可能性很大,那么单位就不如在仲裁委,法院组织下进行调解,以把诉讼的风险降到最低,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是专业律师看过,认为单位证据充足,诉讼风险低的,则可以继续走程序走下去。 

通过这一程序,可以有效帮助单位加强处理案件的主动性,降低诉讼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试想想,如果一个单位必败的案件最终被生效的判决确认,对单位来讲不仅仅是赔偿那么简单,更重要的丧失了企业管理的权威性与主动性,对其他员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只是赔偿还好处理,要是碰上员工要恢复劳动关系,试想想,判决后单位将会多么的不利,不仅要支付其诉讼期间的工资,而且还要重新给其安排工作岗位,这对企业管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想象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0497713

  • 昨日访问量

    798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