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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工伤案件相关法律知识:
一、比照工伤是什么意思
比照工伤是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提法,现在称视同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即因为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伤害。视同工伤,是指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特殊情形,由法律法规规定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如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被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是因病死亡,但按法律规定按工伤办理
二、比照工伤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延伸:
在劳动仲裁中,“证据”是决定胜负的核心因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据整理的专业技巧:
1、按时间顺序排列:将证据按时间顺序整理编号,便于仲裁委员会快速理解事实脉络。
2、标注证明用途:为每份证据标注编号及用途说明,例如“证据1:工资支付记录,用于证明不存在拖欠工资”。
3、保证证据真实性: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伪造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4、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
注意:证据以复印件或打印件形式提交,录音、视频资料等需刻录成光盘提交,证据原件由自己保留,开庭时携带以质证时核对原件。
特别提醒: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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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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