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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专业离婚律师;离婚案件两名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2026-08-02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婚姻家事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专业婚姻律师招志南: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事案件,均获良好效果,获得一致好评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财富传承、遗产继承处理、家庭财产析产、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等家事纠纷,能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切实可行的代理意见,增加胜诉几率!帮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离婚赔偿、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时,儿子和女儿的抚养权分配标准是一样的吗?

无特殊情形时,男孩和女孩的抚养权该按什么原则判定?

多名子女的离婚抚养权纠纷,法院会怎么分配抚养权?

招志南律师针对案件解答:

离婚时未就抚养权达成协议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男孩和女孩享有平等的被抚养权,法院判定抚养权时不会因孩子性别区别对待,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分配也优先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需求。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在抚养权判定中,男孩和女孩的权利没有区别,法院只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判定。不管是一名子女还是多名子女,都不会因孩子性别而偏向某一方,而是优先保障孩子的权益。

比如广州市越秀区这个离婚抚养权案件中,林某与黄某婚后育有大女儿林1、二儿子林2,双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均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相当,孩子长期由父母共同照顾,为减少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分配抚养权,最终判决大女儿林1由母亲林某抚养,二儿子林2由父亲黄某抚养,双方均享有探视权,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

【相关案例介绍分析:】

林某与黄某系夫妻,婚后育有大女儿林1(8岁)、二儿子林2(5岁),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2024年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均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经查,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照顾时间相当,孩子长期由父母共同照顾,对父母的依赖程度相近。一审法院判决大女儿林1由母亲林某抚养,二儿子林2由父亲黄某抚养,双方每月可探视孩子4次;黄某不服上诉,认为应优先将男孩判给父亲抚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离婚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因孩子性别区别对待。


法律延伸: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只分割共同财产,个人财产通常不参与财产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了增值,且增值部分是通过夫妻共同劳动或经营产生的,那么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法进行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指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约定优先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的分割原则。

2、平等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3、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子女的利益,适当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家庭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可适当多分财产;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得财产。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抚养权纠纷; 2、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3、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 4、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确权过户纠纷; 5、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6、离婚协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起草代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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