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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借名买房拆迁款纠纷如何处理高胜率?

2026-07-18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65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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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房产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案例介绍:

法院认为,借名人李某与出名人王某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依法无效。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处理,本案中,李某与王某通过借名方式规避房屋限购政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李某是案涉房屋的实际出资购买方,已完成了全部出资义务,且一直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借名买房协议书》明确约定案涉房屋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征用拆迁情况时,征用单位补偿的全部拆迁权益均由李某所有;《补充协议》亦约定在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属证书过户给李某前,王某处分该房屋时,应当以本《补充协议》作为拆迁等民事行为的先决条件以确保李某投资使用的合法权益;可见王某有将案涉房屋产权转移给李某,由李某享有案涉房屋对应拆迁权益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在签订前述协议时已预见到房屋可能遇到征用拆迁情况并对遇到该情况时如何处理进行了约定,这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现房屋因城市更新改造被拆除,李某要求王某向其补偿拆迁利益,实质是弥补李某出资之后不能继续使用房屋的损失,故应予支持。由于王某系案涉房屋的名义登记所有人,其依据《城市更新改造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所取得的拆迁补偿权益中包含了李某实际出资购买的128.3平方米房屋所对应的拆迁权益,综合查明的案件事实,参照前述合同约定,依据公平原则,本院酌定李某实际出资购买的128.3平方米房屋所对应的拆迁权益应全部归李某所有。

由于李某在本案中仅主张货币补偿,根据王某出具的《具结书》内容以及王某与某城市更新公司签订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私人房屋补偿协议》约定内容,王某应向李某补偿拆迁补偿款为2052800元(16000元/平方米×128.3平方米)、签约奖励为1026400元(8000元/平方米×128.3平方米)、临迁补助费46188元(30元/平方米/月×128.3平方米×12个月)、搬迁奖励1924.5元(15元/平方米×128.3平方米)和搬家补助费363.64元(2000元/5.5层),故本院对李某提出的本案诉请均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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