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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专业离婚律师;婚姻财产协议怎样才生效?

2026-05-1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45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离婚纠纷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专业婚姻律师招志南: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事案件,均获良好效果,获得一致好评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财富传承、遗产继承处理、家庭财产析产、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等家事纠纷,能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切实可行的代理意见,增加胜诉几率!帮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离婚赔偿、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应优先按约定处理财产。

 

生效条件: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能约定免除抚养义务);

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证据支持时可能不被认可)。 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则

有婚内财产约定:严格按照约定分割,约定优先于法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法定原则分割:

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如一方出轨、家暴,可能少分);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相关案例介绍:

案情:张某与赵某结婚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工资归个人所有,张某婚前购买的A房产为共同财产,赵某名下的B存款为个人财产。离婚时,赵某主张A房产为张某婚前财产,要求重新分割;张某则要求分割赵某的B存款。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婚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A房产按约定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B存款按约定为赵某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主张经济补偿。


(3)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4)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参考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1092条。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析产等法律服务、代理离婚诉讼案件(诉前交涉及调解、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 、代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代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诉前交涉及调解、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抚养费纠纷案件、代理继承婚姻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纠纷、代理婚姻家庭收养继承(含涉外婚姻)遗产继承(含涉外继承)案件等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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