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劳动纠纷处理专家律师提供专业劳动争议律师服务。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法律服务
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招志南律师团队案例:
目前,劳动者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须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才能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正是办案律师引用上述的规定,使得广州市海珠区仲裁委员会成功采纳观点,并 终代理企业胜诉。
案情简述:A为一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其中的法定代表人曾担任过B公司的监事,后来离职并成立A公司,2018年9月份,A突然收到一份仲裁申请,申请人为B公司的一名离职员工C,C要求确认与A的劳动关系,支付其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合计26000余元,A在震惊之余迅速找到办案律师团队,询问怎么处理。
经过详细审阅材料,认为本案关键证据在C认为A法定代表人曾经担任过B的监事,所以认定为B的股东,而且A曾经有转过一笔账给C,所以C认为应当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我方如何证明A法定代表人并非B的股东,而且该笔转账并非工资转账。因此本人建议查询工商资料,并对该笔转账与C提供的工资证明进行仔细核对,来证明是否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审理过程:经过详细的准备,在开庭审理,我方完全说服了广州市海珠区仲裁员采信了我方的观点,认为C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A是其用人单位,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驳回了C的全部仲裁请求。A公司对我方的成果表示高度赞赏!
结语: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无法避免的一个经常性法律纠纷,而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关键在是否存在人身隶属性,本案中我们作为一个专业的劳动律师团队,成功地让仲裁员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仲裁请求,取得了圆满的法律效果。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