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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执行异议案件专业律师;法院执行案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如何让股东出钱还债?

2026-04-0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3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执行异议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13年经验,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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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执行异议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

张某作为某公司的供应商,一直为该公司提供原材料,然而该公司却未能按期支付货款。于是,张某诉至法院,并赢得了这场合同纠纷案件,但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时,却遇到了难题。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南关法院执行局经多方查询,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公司资金匮乏,无法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执行法官依法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在张某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向其送达了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追加未实缴股东,成功执结

随后,张某向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公司股东王某和李某二人为执行人的申请。接到申请后,执行局法官曹迪迅速展开深入调查。她首先带队前往工商登记机关,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档案,详细查询股东的具体出资情况,包括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何时到期等关键信息。随后,又在公司的基本户开户行调取银行流水,以此来查询股东是否实际出资。

经一系列调查取证,曹迪发现王某和李某二人作为公司股东,在缴纳期限到期后,并未实缴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可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最终,南关法院执行局依法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追加王某和李某为被执行人,二人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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