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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房产商铺案件专业律师;经济下行生意不景气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吗?

2026-03-07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44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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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房产商铺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租赁商铺后生意不景气,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吗



案例摘要:2021年,老刘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租房合同,租金每年135000元。直到2022年2月,老刘均正常支付房租。

2022年3月,因生意不景气,老刘产生了关门的想法,同时联系对方,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由于整体大环境影响,出租方某公司担心房屋空置太久,自己也有损失,于是便未同意老刘解除合同的要求。因此老刘将出租方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返还押金。

 

经法院审理认定,老刘在2021年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老刘在承租期间均按照约定给付房租,合同有效。后老刘已明确表示不再继续租赁房屋,但出租方不同意,此时已陷入合同僵局。如果继续强制履行对违约方显失公平,基于此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于法院诉状送达之日起解除,老刘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00元和所欠2023年3月份的房租,驳回了其要求退还押金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老刘本身并无违约恶意,从其承租一年均缴纳房租可以提现,如果判决老刘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在生意收入减少,再继续背负房租则对其明显不公,而且合同中已经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完全可以判决其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此情况仅限于长期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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