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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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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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实务中需同时满足“违法性”“逃避监管”“偷逃税额/多次走私”三大要件,其中“偷逃应缴税额”是入罪核心标尺。
1.客体要件:“普通货物、物品”的范围界定
“普通货物、物品”是指除国家专门规定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特殊物品(如毒品、武器、文物)以外的货物、物品,2025年司法实践明确以下类别均属此类:
一般贸易货物:如服装、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原材料等;
应税物品:如奢侈品(手表、包袋)、烟酒、化妆品等需缴纳关税的物品;
限制进出口但允许补缴关税的物品:如超量的跨境电商商品、需配额但未违规的农产品;
特殊形式货物:如通过“水客”分拆携带的超量物品、跨境电商平台“刷单”的虚假贸易货物。
排除情形:若走私的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特殊物品(如走私象牙、冰毒),不构成此罪,而是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毒品罪等特殊罪名。
2.客观要件:“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表现
“逃避海关监管”是走私行为的核心特征,2025年实践中重点规制以下情形,涵盖“通关环节”与“非通关环节”:
通关环节逃避:
低报价格: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格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如实际成交价100万元,申报价30万元);
伪报品名:将高税率货物申报为低税率货物(如将“奢侈品包”申报为“普通帆布包”);
伪造单证:使用虚假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证骗取海关放行;
非通关环节逃避:
绕关走私:不经过海关监管口岸,从边境非法通道运输货物进出境(如从陆路边境小道运输电子产品);
后续走私: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如将保税区的原材料擅自销往国内市场);
“水客”走私:组织或参与“人肉带货”,分拆超量物品多次携带进出境(如每日往返港澳携带超量化妆品)。
3.入罪标准:“偷逃应缴税额”与“多次走私”
此罪的入罪分为“税额型”与“情节型”两类,满足其一即可构成犯罪:
(1)税额型入罪: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全国统一标准: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入罪门槛;
税额计算:应缴税额=(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申报价格)×关税税率+增值税+消费税(若有),由海关关税部门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认定;
实务要点:即使单次走私偷逃税额不足10万元,但多次走私未处理的,税额累计计算(如3次走私各偷逃5万元,累计15万元,仍构成犯罪)。
(2)情节型入罪:一年内两次行政处罚后再走私
适用条件:无需考虑偷逃税额,只要“一年内因走私被海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走私行为”,即构成犯罪;
时间界定:“一年内”从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算,至第三次走私行为实施之日止;
处罚类型:仅指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货物),不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关于取保候审
有些家属会自行联系公安讯问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注意听说辞,比如:“大概30天就放出来了,等着就行”。这种情况还是谨慎为好,30天公安机关会移交检察院,这时候出不出来并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了。一旦被检察院批捕,想要取保候审的难度就会变大!你想想,批捕的是检察院,后续又是检察院给你办取保,这不是儿戏吗?自己打自己脸?因此最好是在检察院下决定之前就谈好,一次达成共识是最佳的。
刑事拘留30天及检察院批捕7天,共37天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黄金时间。
在刑事案件中,37天的时间段被视为关键,因为在这期间,当事人有两次取保候审的机会。首次取保候审通常在公安进行,而第二次则在检察院。研究显示,这段时间内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最高,因此,这37天被形象地称为“黄金取保时间”。许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能不了解这一关键阶段聘请律师的重要性,从而错失了为亲人争取自由的最佳时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37天的重要性,与时间竞走,竭尽全力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为亲人争取自由。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