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司法认定中的五大争议难点
(一)“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划分
关键区别:
故意杀人:对死亡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过失致人死亡: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避免。
案例:甲与乙争吵中推搡乙,乙倒地后头部撞石死亡。法院认定甲无杀人故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推搡行为通常不具致死危险性)。
(二)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分
核心判断:
故意杀人:行为手段具有“致命性”(如朝要害部位攻击);
故意伤害致死:行为目的是伤害,因过失导致死亡(如殴打他人致其心脏病发作死亡)。
例1(故意杀人):甲用铁棍连续击打乙头部致其死亡——认定为故意杀人,因手段具致命性;
例2(故意伤害致死):丙与丁互殴中,丙一拳击中丁腹部,丁因脾破裂死亡——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三)“安乐死”的法律定性
我国刑法未承认“安乐死”合法性,即使经被害人同意(如为绝症患者注射药物),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因情节较轻减轻处罚。
(四)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的界限
合法防卫条件:
存在现实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案例:甲遭乙持刀抢劫,夺刀后反刺乙致死。法院认定甲防卫行为未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特殊正当防卫)。
(五)“相约自杀”的处理规则
双方均自杀身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若一方教唆、帮助另一方自杀,而自己未死亡,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甲提供毒药给乙,乙服毒死亡,甲构成杀人罪)。
量刑标准与情节认定
(一)法定刑幅度
一般情形: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激情杀人、义愤杀人、防卫过当杀人等)。
(二)“情节较轻”的实务认定
包括:
受被害人长期虐待、侮辱后的激愤杀人;
生母溺婴(如因无力抚养而杀害新生儿);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典型案例:从裁判要旨看司法尺度
(一)“激愤杀人”情节认定案
案情:甲长期遭受丈夫乙家暴,某日乙酒后欲施暴时,甲持剪刀刺死乙。
判决要点:法院认定甲属于“因不堪虐待引发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不作为杀人”争议案
案情:医生丙在手术中发现患者病情恶化,因与患者家属有矛盾,故意拖延抢救致其死亡。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丙负有法定救治义务,其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因行为性质恶劣)。
辩护中的有效抗辩策略
主观故意否定辩护:
证明行为无致死故意(如推搡致倒地死亡,主张为过失);
情节较轻举证:
提供被害人过错证据(如长期家暴记录)、被告人悔罪表现(如积极赔偿谅解);
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主张:
收集现场监控、证人证言,证明行为属于合法防卫且未过当;
刑事责任能力抗辩:
申请精神鉴定,证明被告人作案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人)。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需兼顾行为手段的危险性与主观恶性的程度,避免简单以结果归罪。在司法实践中,建议通过专业律师梳理案件细节,从主观故意、情节轻重、防卫性质等方面构建辩护策略,争取罪刑相适应的裁判结果。若涉及相关案件,可联系律师提供针对性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