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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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胜诉关键:不要遗漏证据,不要提交不利证据
劳动仲裁胜诉的关键在于, 当事人的主张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尤其是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发放、工资奖金提成计算方式等。 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将直接影响到仲裁的结果。所以,应当逐一审核、列明证据清单,千万不要遗漏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更不要盲目提交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样,反而被对方抓住把柄。
案例学习:
末位淘汰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赔偿!绩效等级的实质是劳动者之间的比较,不是劳动者与其工作目标完成度的比较,即使劳动者工作目标完成率是100%,在绩效等级上,也有可能是末位。因此,绩效等级末位和不能胜任工作并没有必然联系,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反劳动合同法。下面,我分享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感受一下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
一、基本事实
2005年7月,王先生开始在乙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基本工资每月3840元。王先生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别为S、A、C1、C2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价值观不符、业绩待改进;S、A、C(C1、C2)等级的比例分别为20%、70%、10%;不胜任工作原则上考核为C2。王先生原在乙公司分销科从事销售工作,2009年1月后因分销科解散等原因,转岗至华东区从事销售工作。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及2010年下半年,王先生考核结果均为C2。乙公司认为,王先生不能胜任工作,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故在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2011年7月27日,王先生提起劳动仲裁,该案经过仲裁和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支付王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余额36596.28元。
二、裁判理由
1.根据《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C(C1、C2)考核等级的比例为10%”,虽然王先生曾经考核结果为C2,但是C2等级并不完全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乙公司仅凭该限定考核等级比例的考核结果,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2.虽然2009年1月王先生从分销科转岗,但是转岗前后均从事销售工作,并存在分销科解散导致王先生转岗这一根本原因,故不能证明王先生系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转岗。
三、律师建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中要注意合规用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劳动者在遇到某位淘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任由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侵害劳动者。
那么常说的n、2n、2n+1是什么?适用于什么情形呢?我们下期再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关注我,多学点法,少吃点亏!
注意:仲裁阶段的双方发言会被记录下来,并在后续程序中实行“禁止反言”原则,故仲裁阶段的发言需要非常谨慎。
劳动仲裁开庭时一般有哪些环节
1、宣布开庭并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2、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3、宣布仲裁庭纪律。4、告知双方权利义务。5、询问是否申请回避。6、仲裁庭开展调查。7、举证质证。8、庭上辩论。9、调解/裁决。
假设缺乏庭审经验,为了使某项诉求获得支持,在仲裁阶段乱发言,导致“把话说死了、说得过于绝对了、或者认可了对方的某个证据或说法”,被记录到庭审笔录中了,后续即便委托了非常专业的律师,可能也很难扭转过来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