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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传票被起诉如何应诉减少赔偿?知识产权商标赔偿纠纷律师

2025-11-09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82人看过举报

知识产权法院打官司该怎么做?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13年经验,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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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填平原则仍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填补损害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系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法律让侵权人就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是为了惩罚侵权人,而是为了使受害人能够获得实质、完整的填补。填平原则是填补损害理念的量化标准,源自“平整土地上挖出一定土方后再回填平整”这样一个生活事实,实质是恢复原状理论。填平原则是现代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要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全部赔偿。但是,填平原则反对过低赔偿和过度赔偿,因为过低赔偿或者过度赔偿都违背填补损害所秉持的公平正义理念。与填平原则相对的就是“禁止得利”,受害人除损害填补以外不能有所获利,不能因他人侵权行为而获取其损害以外的补偿。在现实司法实践中,为了制止权利人恶意通过诉讼进行盈利性活动,应当严格适用填平原则确定损害赔偿。


  填平原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目标。例如,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再如,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又如,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均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首要计算依据的。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权利许可使用费,实质上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替代,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替代数量大致相当的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因此仍然属于填平原则。


  坚持填平原则,要求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第一顺位计算依据。对于如何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知识产权单行法都规定了计算依据及其适用顺位。例如,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依据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计算依据的第一顺位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专利法、商标法等也都规定了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及其适用顺位,即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难以确定的按照因侵权人所获利益以及权利许可费进行确定。因此,在个案中要坚持填平原则,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第一顺位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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