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追加股东执行异议之诉 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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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执行异议相关法律知识:
一、股东出资情况证据
股东出资协议:证明股东约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
验资报告:证明股东是否已实际出资及出资的具体金额。
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股东出资款项的转账情况。
公司财务账簿:反映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金变动的记录。
二、股东滥用权利或逃避债务证据
公司决策文件: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证明股东是否滥用股东权利。
公司财务报表: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判断股东是否存在逃避债务行为。
债权人与公司交易记录:证明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交易情况,以及股东是否参与或知悉相关交易。
三、其他相关证据
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基本情况。
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如已有相关诉讼或执行案件,提供法院的相关文书以证明股东的责任。
股东个人财产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股东的个人财产信息,以评估其偿债能力。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了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分别规定了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申请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或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因此,在准备证据材料时,应围绕这些法律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