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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遇到婚姻纠纷法院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5-07-2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6人看过举报

广州遇到婚姻纠纷法院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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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来说,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标准。另外,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则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离婚案件证据确凿打官司要请律师吗

实际上,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当事人本人都要出庭。律师只是帮你打官司。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能力足以应付具体的诉讼,你可以不请律师。

如果你对具体的诉讼感觉到需要法律上的帮助,就不要犹豫,赶紧请律师。等到开庭后才确认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法律延伸: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有些当事人担心自己先提出离婚,对方若以不离婚为要挟,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诉讼地位。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会因为谁先提出离婚,就去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据事实证据情况,双方的感情基础等作出判决。这种误解常使夫妻双方谁也不愿先提离婚,拖的时间久了常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对当事人并无益处。



专业离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离婚诉讼;

2.婚姻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

3.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探视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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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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