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朋友关在看守所怎么办?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该怎样做?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了怎么办?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律师可否会见?
律师解答:如亲人朋友确实被关在看守所,即使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律师也可以会见的。
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要不要马上请律师?有哪些作用?
第一,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基本事实等基本情况
第二,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不行),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如果承认有罪,了解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如果认为无罪,听取其无罪的辩解;了解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了解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等等。
第三,律师可以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具体包括: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档次;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等等相关法律问题。
第四,应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要求,或律师经工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代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如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提出申诉要求,且律师根据工作认为案件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代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第六,如果发现有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代为提起申诉控告
第七,律师对全案提出法律意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可以提交《律师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37天黄金救援期: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
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这段时间决定当事人能否取保。
所谓“黄金37天”指的是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与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之间的期间。在刑事诉讼中,这个期间属于侦查阶段,在这期间检察机关将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
“黄金37天”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注意:“黄金37天”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所有的案件从拘留到逮捕,都要经历37天时间。对于一人仅犯一罪的“单人单案”,从拘留到逮捕的期限是10天或14天内。
刑事案件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选择聘请律师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要的是,确认是否真的律师,确保律师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其次,应当明确律师的具体收费标准及其支付方式,以防止后期可能产生的费用争议。
再次,沟通很关键。聘请前充分交流,观察其专业能力、沟通风格是否契合,后续办案中也要求律师及时反馈进展
随后,必须要与律师签署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
最后,在整个案件的法律诉讼流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协同律师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律师的工作进度,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畅通无阻。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 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 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