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关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找律师了解案件会见该注意哪些?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会见法律知识:
这一步不是必须的。如果办案人员主动给你的亲友办了取保,人已经出来了,那就不存在会见的说法。
如果人还在里面,那么作为家属,你又看不到人,就只有委托律师进去会见了。
这里补充下,刑事案件按阶段收费,你不需要一下就交个好几万,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作为家属可以先委托一次律师会见,让律师进去看看,主要是为了
1.了解案情,会见 重要的就是了解当事人所涉及的情况,比如具体做的事情,涉案金额多少,获利多少,了解事情的发生情况等。
2.法律指导,当事人被抓肯定是不知道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律师来为当事人做法律指导,比如告知罪名、办案流程等。
3.告知其享有的权利,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享有核对笔录以及有权要求添加、更改笔录内容、拒绝签字等权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请翻译的权利,嫌疑人有权申诉、控告的权利,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
4.安慰当事人情绪,很多当事人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也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出社会的孩子,误入歧途甚至身不由己,需要安慰当事人,心理健康也是比较重要的。
5.带话传话,传达家属的关心,告知家属在关心他,当事人被抓了,家属肯定是关心当事人的情况的,也是比较着急的,肯定有很多话想说,这时候就需要律师做一个传话。
6.传达犯罪嫌疑人的诉求,例如充值生活费、递送眼镜等。
7.如果嫌疑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证据或者线索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
8.向家属分析案件情况。与办案机关沟通,申请取保候审等法律服务。
律师会见工作远不止这些工作,以上只是说了重要的几点内容。
注意: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会见是极为重要的。
还有很多家属关心的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本人、律师和近亲属都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如果他犯罪情节不严重,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办案机关经过审查认可,就可以取保候审,人就可以先放出来,在外边等候审判。
如果取保候审未批准,在第三十天的时候,办案机关会把案件送到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又七天时间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案件没有羁押必要,不予批捕,公安机关也会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是给取保候审。这就是刑事辩护中的“黄金三十七天”一说的由来。
前期的取保候审对全案的走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向标。前期能够取保的话,说明犯罪情节不严重,而且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那么 终法院判决缓刑的几率会比较高。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