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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对方拒不结算该如何要回工程款?广州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工程对方拒不结算该如何要回工程款?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工程纠纷法律知识:

一、工程对方拒不结算该如何处理

工程款项纠纷处理策略——应对对方拒绝结算的情况

未能及时获取应得的工程款项这一现象表明已经出现了违约行为。针对这一问题,您可考虑采取如下策略进行解决:

首先,建议您与对方积极展开协商,明确要求对方依照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严格履行其支付工程款项的义务;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付款事宜达成共识或即使协商一致但对方仍旧未按商定之条款准时支付工程款项时,经我方提醒并给予充分的宽限期仍无服上述付款之意向者,此时便可委托律师起草诉讼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备齐相关证据材料以供法庭审理和裁决;

最后,若判决书所规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后,对方仍未履行支付工程款项的义务,则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

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工程欠款追讨时效如何规定

工程欠款追讨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需注意,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追讨工程欠款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有力证明债权的存在和时效的延续。总之,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程款有欠条如何保障胜诉

若有工程款欠条,可从以下方面保障胜诉。首先,欠条应明确欠款金额、欠款原因、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模糊不清。其次,及时固定证据,如与欠款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进一步佐证欠款事实。再者,若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在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可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二十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程款的实际发生情况及欠款的事实。若对方提出抗辩,需积极应对,运用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反驳。总之,要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证据,以保障自身的胜诉权益。

手握工程款欠条,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起诉前需提交有效起诉状,困难时可口头起诉。欠条为有力证据,需提交原件或公证复印件,并详述来源。对方异议时,法院将深入调查。庭审中需提供充分证据并反驳对方观点,维护自身权益。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建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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