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遇到劳动仲裁要从哪些角度处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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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应站在对企业正常的管理和生产有利的角度来把握每一个案件的度,通常有三种考虑:
第一、 如果企业有充分的理由(包括事实和法律方面),则将官司打到底, 后胜诉了可以达到教育其它员工的目的;
第二、 如果企业确实理亏(在事实、法律和情理方面均站不住脚),可与员工协商解决。
第三、如果员工有理而不愿协商,企业又认为比较冤(不公平)的,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权威。(这也是老板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因为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全部法律程序走足的话时间是不短的,很多劳动争议官司打个一两年也是正常现象,所以很多劳动者其实比企业更怕打劳动官司,花钱花精力不说,个人在这个阶段很影响新工作入职,影响劳动者未来的生计与发展,而企业如果有相关的专业人员代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企业来说影响基本没有。)
作为单位,尽可能委托律师。
以前有个劳动仲裁案件是代理劳动者作为申请人的,之前已经开庭一次了,但是对方代理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案件基本事实并不清楚,却在庭审发表了长编大论的代理意见。
后来,申请人告诉我,对方的这个代理人就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的就是在全国各地出差应诉。代理人的庭上表现暂且不提,但是有些细节问题不在庭前核实清楚,本来我认为风险比较大的点,却得到对方多次的神助攻,结果可想而知, 终受损的还是单位的自身利益。
案例:
吴女士与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的用工形式为不定时工作制。吴女士因违反公司纪律,被公司处以警告处分,有效期为六个月,吴女士签收了该违纪处分通知。在公司对吴女士调查过程中,吴女士自述曾虚报库存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后某公司以吴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超过5000元的经济损失为由,与吴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吴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吴女士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