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案件该怎样做?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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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证据是劳动仲裁中裁决的关键。
你在提起劳动仲裁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劳动争议官司胜负至关重要。劳动仲裁就是在打官司,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有证据的事情才是事实。没证据的事情就只是事情。事实和事情区别在于,事实是谁也否定不了的,而事情却是你可以理解为这样,我可以理解为那样。所以证据非常关键。劳动仲裁或法院阶段的劳动争议诉讼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取证据来查明真相。
那么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 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 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
(五) 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六) 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料企业被员工告了怎么办?
1、看清楚仲裁申请书与证据
一定会逐条地研究员工所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员工的诉求事项有哪些,所描述的情形和事实是否一致,考虑对方是否能够拿出证据、自己是否能拿出反诉证据等。
2、可以考虑调解,看一下员工的诉求,是不是具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就是看看双方能否达成调解。
如果公司本身就问题很大,或者员工的诉求的金额也不高,那么还是可以考虑和员工做一个沟通。
3、如果不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接下来就是公事公办了
建议不要急于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要先电话或当面咨询企业劳动律师,得到相关咨询后,再采取相应措施,准备应诉证据材料,据理力争。
法律延伸:
劳动仲裁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3、开庭裁决。
劳动纠纷案开庭时,仲裁员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如下:
一,员工入职时间,离职时间, 后的工作日是哪1天呢?
二,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三,和公司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每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又是怎样的呢?
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五,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六,每个月几号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是个人转账还是银行转账?
七,有没有缴纳社保,以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时间段?
八,每天及每周的工作时间又是怎样的呢?
九,有没有考勤,如何考勤的?
十,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解除的,是由谁提出解除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那原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企业解雇的,有无解雇依据?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十二,有无调解方案?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能预测到仲裁员开庭时提问的绝大部分问题。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5、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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