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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专业婚姻纠纷律师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人看过举报

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离婚案件的流程:

1、起诉准备阶段

准备好起诉状(自己写或委托律师写都可以),并准备好初步的证据材料。

注意:只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才需进行离婚程序,未领结婚证的则无需。

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所在地,若被告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求起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立案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默认需要经历诉前调解程序,成功立案后,法院会将案卷移交至诉前调解员处理,而非审判庭法官。

3、诉前调解阶段:

调解员将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分歧,并尝试调解。部分案件可能在此阶段达成调解,双方到庭签署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离婚程序就此终结。

4、庭前准备阶段

诉前调解持续一个月,若调解失败,案卷将移交至审判庭。准备好证据。例如,若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有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等证据。所有应提交的证据都应及时提交,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时非常重视证据,口头陈述往往不足以支持主张。

5、庭审阶段

原告必须亲自出庭,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撤诉处理。被告应当到庭,但若未到场,法院仍有权进行判决,后果由被告自负。离婚案件的庭审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相似,但最大的区别在于离婚案件更注重调解,一些法官愿意花更多时间在调解上

6、一审判决及判决后程序

(1)、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若未判决离婚,建议原告避免上诉以免耽误时间,可直接等待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若判决离婚,原告应仔细研究判决书,若认为有不当之处,可在15天内提起上诉。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记得搜集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生效即可代替离婚证使用,当然也可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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