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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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离婚案件的流程:
1、起诉准备阶段
准备好起诉状(自己写或委托律师写都可以),并准备好初步的证据材料。
注意:只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才需进行离婚程序,未领结婚证的则无需。
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所在地,若被告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求起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立案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默认需要经历诉前调解程序,成功立案后,法院会将案卷移交至诉前调解员处理,而非审判庭法官。
3、诉前调解阶段:
调解员将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双方分歧,并尝试调解。部分案件可能在此阶段达成调解,双方到庭签署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离婚程序就此终结。
4、庭前准备阶段
诉前调解持续一个月,若调解失败,案卷将移交至审判庭。准备好证据。例如,若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有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等证据。所有应提交的证据都应及时提交,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时非常重视证据,口头陈述往往不足以支持主张。
5、庭审阶段
原告必须亲自出庭,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撤诉处理。被告应当到庭,但若未到场,法院仍有权进行判决,后果由被告自负。离婚案件的庭审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相似,但最大的区别在于离婚案件更注重调解,一些法官愿意花更多时间在调解上
6、一审判决及判决后程序
(1)、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若未判决离婚,建议原告避免上诉以免耽误时间,可直接等待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若判决离婚,原告应仔细研究判决书,若认为有不当之处,可在15天内提起上诉。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记得搜集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生效即可代替离婚证使用,当然也可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