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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诈骗罪会怎么判合同诈骗罪关在看守所如何辩护释放取保候审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2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在数额犯中,犯罪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使用伪造的户口本、身份证,冒充房主即王某某之父的身份,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古城公园店,以出售该区古城路28号楼一处房屋为由,与被害人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为100万元,并当场收取徐某定金1万元。同年8月12日,王某某又收取徐某支付的购房首付款29万元,并约定余款过户后给付。后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王XX虚假身份被石景山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发现,余款未取得。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王某某的亲属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徐某,被害人徐某对王某某表示谅解。

裁判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刑事判决,认为被告人王XX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同时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亲属帮助下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但认为数额特别巨大且系犯罪未遂有误,予以更正。遂认定被告人王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公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犯罪数额应为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而原判未评价70万元未遂,仅依据既遂30万元认定犯罪数额巨大,系适用法律错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支持抗诉意见与此一致。王XX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又申请撤回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3年12月2日作出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王XX撤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未评价未遂70万元的犯罪事实不当,予以纠正。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考虑王某某合同诈骗既遂30万元,未遂70万元但可对该部分减轻处罚,王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原判量刑在法定刑幅度之内,且抗诉机关亦未对量刑提出异议,故应予维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支持抗诉意见,酌予采纳。鉴于二审期间王XX申请撤诉,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二审法院裁定依法准许撤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招律师。案件来源法院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律延伸:

抓住黄金救援期,取保候审。

1、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日起,到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之日时,这期间最长为37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黄金37天”。

要注意的是,尽管在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都能申请取保候审,但在实践中,这37天的取保成功率最高。

2、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

申请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及近亲属的法定权利,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向办案单位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实践中家属或者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的比例较低,嫌疑人和家属不具备专业的刑事法律知识,很难阐述清楚取保候审的原因,也很难论证清楚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结论,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成功几率相对较大。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  修正辩护策略

()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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