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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拆迁补偿纠纷律师遇拆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补偿款怎么分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76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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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一、商铺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如何争取合理补偿

1、承租人主张权利最好在房主与房屋拆迁部门未签订补偿协议前。他们达成协议之后再起诉拆迁人就有些难办了。为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选择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无法与房东和拆迁部门达成协议,可提出法律诉讼。注意保存合同和租金缴纳记录。

2、承租人需要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征收拆迁补偿的相应条款。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将政府拆迁认定为不可抗力,如果在合同中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约定,合同双方都不负有违约责任。但是依然可以主张拆迁补偿权利,如果有约定赔偿标准按期约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商铺要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停业损失、搬迁费等。

3、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承租人争取拆迁补偿的要符合四个基本条件以及商铺、商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承租人争取拆迁补偿的要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要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要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

2、在承租期内。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所以没有续签合同单继续使用的仍在租赁期限内。

3、正常纳税。这里商铺承租人要注意,商铺偷漏税行为会影响拆迁补偿。

4、租赁的房屋为合法建筑,即房产证、土地证证件齐全,历史原因造成的证件不全,无相关证件的情况除外。

这些基本的条件满足之后,承租人才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或者说,即使对方不给拆迁不尝试,承租人有法可依要回补偿。

(二)商铺、商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还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5、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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