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遗产继承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遗产继承婚姻家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父母共有的房产。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举例说明:假如老高夫妻俩有两个子女,妻子离开后,未留下遗嘱,老高此后与其中一名子女生活,后来,老高立下遗嘱后也走了,遗嘱明确房产归一起生活的子女A,那是否意味着子女B就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了呢? 是否定的,因为妻子当时未立遗嘱,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老高、A子女、B子女平分妻子的1/2房产,即3人各分得1/6房产,而老高的遗嘱只能决定2/3(自己本身的1/2+从妻子那里分得的1/6)房产。可以看出,即便老高立遗嘱指定了唯一继承人A,A也无法继承房产共有部分。
法律延伸:
在发生继承行为的时候,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可以使继承行为得到公证处的认定,对于以后防止财产权利纠纷起到重要的作用,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继承人之间无任何纠纷的情形,可以选择通过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需提交资料较多,手续比较繁琐,但是其公证效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之后纠纷的产生诉讼继承:如若继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纠纷的情况下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遗产分割问题
遗产分割是继承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难点之一。遗产分割涉及遗产范围的确定、分配方案的制定等具体操作问题,主要难点包括:
(1)遗产范围确定问题
遗产范围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等。实践中,遗产范围的确定常因财产形式多样、产权关系复杂等因素而出现争议,如未明确登记的不动产、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例如,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何确定对方名下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常引发争议。
(2)遗产分配方案制定问题
遗产分配方案的制定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平合理地分配遗产。实践中,因继承人利益诉求不一致,遗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常出现分歧。例如,在涉及高价值的不动产、企业股权等复杂财产时,继承人之间常因分配方式等问题产生矛盾。
注意: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1、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2、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4、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专业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嘱见证,房产继承,起草审核遗嘱等。解答并代理遗产纠纷、财产继承纠纷、遗产分割、遗嘱遗产继承、房产继承、继承公证、继承权确认、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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