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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该如何应对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42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

我国劳动争议之处理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可知,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阶段。只有对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不需要仲裁前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一裁终局”情况,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非一裁终局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可分别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另一方也不服仲裁裁决,该如何处理?

对此,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4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有三个程序,导致很多当事人忽视了仲裁的结果重要性,以为还有法院阶段,可以在法院阶段进行反驳,但很多案例证明,仲裁结果往往决定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法律延伸:

企业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等,不要急于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要先电话或当面咨询企业劳动律师,得到相关咨询后,再采取相应措施,准备应诉证据材料。
一、企业答辩状技巧:
1、答辩状要有针对性
答辩是针对仲裁或诉讼请求而为,要针对申请人或原告提出的请求逐一反驳。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核心是事实和法律。答辩状要针对其提出的事实逐一反驳,并与证据相印证。
2、答辩状要全面
答辩状既要反驳其事实依据,也要反驳其法律依据;对事实要逐一反驳,对其提出的法律依据如果存在错误应当逐一指出。
特别注意:(1)答辩书提交的时间比较灵活,如果来不及提交可以暂时不提交,开庭再提交或者选择不提交。(2)答辩书中对申请人仲裁请求逐项答复,陈述意见,事实、理由,注意避免对部分不利事实自认。

举个例子:
本律师团队便曾代理过一家公司的劳动案件,公司方将员工的仲裁材料交本律师后,本律师团队经仔细审查,发现从证据上来说,该案件公司方胜诉的几率非常大。但该公司行政人员说他自己已经起草并提交了答辩状,本律师一看他所提交的答辩状后,发现该案件如果对方没有很大的失误的话根本无法再胜诉,为什么对同一案件本律师一前一后观点相差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打官司是有技巧性的诉讼活动,打官司即是打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仲裁请求,有义务提出相关证据,没有证据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本案中,本来员工方很多请求是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但公司行政人员在其起草的答辩状中,对于员工没有证据的内容他自己居然承认了,法律上就自认。那就相当于公司行政帮员工进行了举证。

二、企业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1、针对申请人仲裁请求,收集企业的证据材料。
2、证据目录:将证据材料排序后,编页码,填写每项证据材料对应的页码及证明对象。
3、证据数量:通常准备一式两份,原件企业留存,开庭时千万记得携带。
注意: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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